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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上海A健康信息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於2007年11月6日成立,註冊資本為50萬美元,股東為一家美國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2008年6月22日,王某(作為乙方)與A公司(作為甲方)簽訂《健康管理協議書》一份。合同約定:乙方購買A公司的服務項目,成為A公司健康管理會員,並交納相關費用10萬元,享受相應的服務內容。2008年9月26日,B公司出具股東決定,同意將A公司註冊資本金由原來的50萬美元減少至10萬美元。2008年11月28日,A公司在上海某報紙上刊登了減資公告,並在工商管理部門辦理了減資的相關變更登記。2009年1月1日,王某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A公司與B公司退還服務費。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辦理減資時,應當履行完整的法定程序,通知已知債權人並根據債權人要求進行清償或提供擔保。公司減資未通知債權人的,債權人喪失了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及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的權利,此時公司的減資行為對該等債權人應不具有對抗效力。因此,本案中,B公司應在減資範圍內對A公司的債務向王某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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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上述案例中,A公司因沒有履行法定減資程序而導致B公司就A公司的債務向王某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因此,如何依法履行減資程序,對於企業及其投資方而言實為重要。我們在此結合大陸的法律規定和公司業務實踐,簡要介紹大陸外商投資企業的減資相關法律規定及減資程序中通知公司債權人的執行。

桃園團購美食減資分實質形式兩種減資是指公司依法減少註冊資本的行為。實踐中公司減資的原因通常情況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公司資本過剩或者公司擬縮減經營規模,公司將資金返還給股東,導致公司淨資產縮減,該種減資又稱為實質減資。第二種是公司因為虧損嚴重,為了彌補虧損,公司注銷部分股權,相應減少帳面虧損,公司的淨資產沒有產生實際變化,該種減資又稱形式減資。目前大陸地區的公司法遵循資本不變原則,這裡的資本不變並非指公司註冊資本絕對不能改變,而是指公司註冊資本一經確定,非依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為了貫徹資本不變原則,保護股東和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實務中公司的減資行為受到嚴格約束和規範。根據大陸《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調整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有關規定及程序的通知》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經營期限內,如確有適當理由,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且不侵犯債權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縮小生產規模、調整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的申請。外商要減資須先獲准根據大陸《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規定,外資企業在經營期內不得減少其註冊資本。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生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批機關批准。根據大陸《公司法》規定,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豬肉乾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烤肉食材 楊梅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根據大陸地區的相關法規,並結合我們在上海的實務經驗,簡要歸納外商投資企業減資的一般程序如下:1.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減資決議;2.公司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3.公司在法定日期內通知債權人並登報公告;4.公司向註冊地商務委員會或經濟委員會網上申請減資備案。5.向工商部門申請減資登記。需要注意的是,在向工商部門申請減資登記時,除了一般的申請文件外,為了保護公司債權人的權益,工商登記部門一般還會要求企業出具《有關債務清償及擔保情況說明》。未有效送達減資無效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及減資申請程序,我們不難發現,相對於企業增資而言,企業減資行為限制及程序更加嚴格與繁瑣。對於通知債權人的程序,公司除了逐個通知已知債權人外,還需在報紙上予以公告其減資行為。企業若違反該等通知義務的,減資對該等債權人並不產生拘束力,公司股東仍應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該等公司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此外,公司減資係公司股東會決議的結果,且公司減資的受益人係股東自身,因此在公司減資未通知債權人時,公司股東就其減資部分亦不能免除責任。根據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未出資、抽逃出資的本息範圍內就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對公司債權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因此,司法實務中,為保障公司債權人的權利,法院一般會依據上述司法解釋,對於公司減資未履行通知已知債權人義務的,則由公司減持股份的股東在其減免出資的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作者徐雪舫是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李小明是上海律同?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本文不代表理律法律事務所及上海律同?律師事務所意見。)(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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